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海原县院 > 海检动态 > 正文
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、检、法刑事业务联席会议
2018-05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8-05-04

     2018年3月22日,海原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了海原县公、检、法刑事业务联席会议。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彤宇出席会议并讲话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、侦查监督科、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干警,海原县人民法院主管领导及刑庭负责人、海原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刑侦等相关科、队、所负责人和一线办案干警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
    会上,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两高三部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并就常见犯罪证据标准进行了交流。公、检、法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侦、捕、诉、判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进行了梳理,各案件承办人就近期办理的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。

    随后,李彤宇检察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,这次联席会议召开的很成功,各与会单位做了精心准备,梳理出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提出了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。这次会议大家既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,又增进了相互了解与支持,通过研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,达成了共识,形成了合力,达到了预期目的。李彤宇检察长特别强调,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,公、检、法三家要转变司法理念,提高认识,摒弃“卷宗中心主义”,增加证据的“亲历性”,切实提高案件质量。











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